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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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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
  • 因公护照申办程序指南
  • 发布时间:2017-10-16 15:32   来源:市委外办
  • 因公护照申办程序指南

    一、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  外交部颁发的《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颁发与管理办法》

        3.  外交部颁发的《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收缴管理规定》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如随团出访,需提供组团部门或单位的出国任务通知书复印件和《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原件或本市审批机关出具的同意函;

        2.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复印件1份;

        3. 《护照申请卡》和《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需使用电脑逐项填写,打印成表(式样可在我办下载),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4.  因公护照数码相片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和相片1张;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流程

        1.  窗口受理申请;

        2.  领导审核批准;

        3.  传输复核制证;

        4.  窗口领取办结。

    四、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五、行政收费

    六、要点提示

    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规格

        1.  申请人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相片,人像清晰,表情自然;

        2.  相片背景须为纯白色;

        3.  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女士不穿低胸、高领或吊带衣服。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

        4.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不要佩戴粗框眼镜、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医疗需要除外);

        5.  不佩戴头饰、耳环、项链等饰品;

        6.  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没有高光或红眼;

        7.  不得对相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8.  相片规格为:30mm×40mm小两寸照片。

    申请人本人可到市外办照相,也可以提供符合规定的电子版照片,窗口人员打印出照片回执。

    七、因公电子护照的回收

    根据规定,因公出国人员须在回国7天内交回其所持护照。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护照,且屡催不交的,发照机关按规定程序吊销当事人所持护照,同时暂停其所在主管单位的出国(境)申请,责令限期整改并报湖北省外办。

    八、办理科室: 宜昌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绿萝路37号

    电话:0717-6733275

     

    护照申请卡及事项表(1)

     

     

主办:中共宜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绿萝路33号

电话:0717-673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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