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宜群组发〔2014〕40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外侨办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组织开展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市外侨办党支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精心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以党员的政治素养、履职尽责、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倡导新风等情况为主要参考,将评议标准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8月26日,办党支部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包括两个在职党员小组和一个退休党员小组,三个党小组,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人数41人,实际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人数36人,有5名党员同志因故请假未能参加。办领导刘祯华同志和蒋长德同志分别参加第一党小组和第二党小组的评议活动,督导组成员指导监督第一党小组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本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评选为“好”等次的达38人,“一般”等次的3人,“差”等次的人数为零。对同事公认、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通报表彰,在我办切实营造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综合科 吴鹏飞)